清明,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。每年三月初一前后(公历4月4-6日),太阳到达黄经15°时为清明节气。《月令七十二候集解》:三月节物至此时,皆以洁齐而清明矣。按现行公历,目前清明节位于4月4日、4月5日、4月6日三天中的一天。
春雨霏霏,草长莺飞,岁岁清明,今又清明。又到这样一个慎终追远、敦亲睦族的日子,都说“路上行人欲断魂,可这个节气却也同样春城无处不飞花。这或许就是清明,祭祀、缅怀、感恩、追思,充满凝重的意味,但这里又流传着踏青、折柳、沐浴、吟咏的传统,万物萌发、生机勃勃,拥有生命生长的力量。
对国人来说,只有清明这个节日,能让人们即便辛苦地堵在路途中,也要赶去完成这样一场祭奠先人的精神仪式。
在逝者与生者的对话中,人生的意义才随之展开。生与死的哲学思考、人间亲情的珍重呵护、对生命价值的重新思索、对人生理想的不懈追求日常为生计奔突劳碌的都市人在感到疲累、迷惑时,终于能够借助清明假期,回到遥远的故乡,来到逝去的先祖前,跪拜叩首,沟通生死,回归信仰,找到属于自己的心灵家园。这是一种心灵的慰藉,对逝者的缅怀,只为更好地转化为对生者的关怀。
努力地了解死亡,是为升华生命的意义。这或许正是清明节不仅是祭奠先人的日子,也是歌咏生命的节气的原因。春暖花开、天气清朗、四野明净,大地万物生。这样的清明,人们踏青而行,折柳、沐浴、放风筝、吃寒食,缅怀先人的同时也在感受生命成长的气息。万物欣欣向荣中,人们仿佛能够体味到《清明上河图》中,春日汴梁那种热闹祥和的气息。这是生命的气息,也是生活的气息。饱受工作、生活重压的都市人,渴望借助这样的日子,走出城市,来到乡野,去歌咏生命的力量,去感受春日生活的悠闲,去放空自己。
事实上,现在,清明从一种民间的传统习俗变成一个国家的节日,也正暗含着国家层面对每个个体的关注。毕竟,对逝去人的祭奠,更多是为了让生者感受到慰藉,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对活着的人的尊重上;对春日生命的歌咏,也是要落脚到每个现实中鲜活的生命里,去保障他们的权利、尊严不受损,让生命生长灿若夏花。所谓文化与传统,很多时候,正是从人们对自然的敬畏、对个体的尊重中,通过长期创造形成的一种历史、人文积淀,它反映的,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习俗文化、生活方式、价值观念。
清明,就让我们在慎终追远中,感悟这份传统文明,感受生命的价值。
清明节又叫踏青节,在仲春与暮春之交,也就是冬至后的第108天。是中国传统节日,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,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[1]。中国汉族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,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。受汉族文化的影响,中国的满族、赫哲族、壮族、鄂伦春族、侗族、土家族、苗族、瑶族、黎族、水族、京族、羌族等24个少数民族,也都有过清明节的习俗。虽然各地习俗不尽相同,但扫墓祭祖、踏青郊游是基本主题。